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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医同门会章程

发布: 2016-10-09 13:26 |  作者: syaajp |   查看: 483次

上医同门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定名为上医同门会(注1) (中文名称:上医日本校友会)。英文译名为(Shang-Yi Alumni & Associates, 简称为SYAA)

第二章 目的及业务范围
第二条 本会的目的为
1.促进会员间的学术交流,共同研究和亲善团结。
2.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改善。
3.促进会员与上医之间,为成为中日两国间的桥梁之一而努力。
4.通过跨学术领域,跨国境的广泛交流,努力为医学科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业务范围)  为实现第二条所定的目的,本会开展如下业务
1.学习会,研究会和公开讲座。
2.通过因特网络进行研究讨论。
3.为会员在上医和中国其他大学的兼任工作和学术交流进行斡旋。
4.为中日两国间的学术交流和共同研究献技划策,提供情报以及进行必要的斡旋。
5.使会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改善的活动。
6.为保护会员的应有权利的活动。
7.促进会员间的团结友善的活动。
8.其他符合本章程的第2条的各目的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成为会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医各发展阶段的毕业生,或曾经在上医系统工作,留学、学习过,目前居住,工作,留学/学习在日本的人员可申请成为会员(注2)。
2.符合上述条件其他国家人员可以通过登录注册成为注册会员(注3)。
3.同意本会的宗旨,给予本会物质捐助的团体或个人,可以成为本会的赞助会员(注3),名誉会员(注3)或注册会员。
 
第五条 (入会。退会)
1.具有第四条所规定的资格,并且自愿提出申请者,经过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可以申请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织)
1.本会由理事会和秘书处构成。
2.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
3.理事会下置秘书处。
 
第七条 (干部)本会设下列干部
1.理事数名。
2.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
3.秘书长一名。
 
第八条      (干部的选举)
1.会员可以向理事会申请作为候选人参加竞选。
2.理事由会员全体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干部的任期)
1.理事的任期为2年制。可以再任,但会长的最高连续任期为2期4年。
2.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理事在在任期间如果无法履行自己的职务可以辞职。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理事在在任期间如果受到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信任票必须辞职。
 
第十条      (理事会)
1.本会由理事会运营。
2.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其他理事组成。
3.理事会基本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来讨论,形成决议。但在必要时候可以召开理事会仪。
4.除了章程的修改和不信任投票以外,理事会通常的决议必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后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第十一条(组织和干部的职务)
1.理事以会员代表的身份参加理事会,遵守本章程的规定进行业务工作。
2.会长代表本会,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和理事会的决议领导本会的业务活动。
3.副会长辅助会长开展必要的活动。在会长辞职期间,履行会长的职务。
4.秘书长辅助会长开展本会业务活动的具体事物。
5.在选举期间,设立选举,投票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管理选举的流程并负责投票的统计和公布。
 
第五章
第十二条(章程的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 (解散) 本会可由理事会提案,会员投票达到四分之三以上多数赞成而宣布解散。
第十四条 (细则) 在本会运营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制订细则。

 (发效) 本规定于2009年5月16日通过生效。并在2009年8月1日临时会员大会对第七条进行了修改通过。并于2016年10月8日会员大会对章程进行了修改通过,同时设定每年10月起至次年9月末为新的年度。

注1:为了保持日本校友会特色,留用 『上医同门会』名称。
注2: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的权利和义务。
注3:注册会员,赞助会员,名誉会员享有参与会员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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